东方集成-测试测量专家,仪器仪表专业网站
    立即参与网站调查,参与者人人有
首 页 采购仪器设备 租赁仪器设备 测试应用系统集成 计量校准和管理外包 公共保税仓库 客户服务专区
       仪器分类   仪器品牌   手册/软件下载   购物流程
  购物指南
    购物流程示意
    常见问题
  购物声明
    法律声明
    商品退换规定
    购物保障与承诺
    会员制度
  帮助中心
    维 修
    计量检定和培训
    缺货登记
    顾客投诉
  支付与配送
    付款方式
    配送向导
  招商与合作
    合作声明
    我要加入
当前位置:采购仪器设备 > 购物流程
[商品退换规定]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质量法》及其它规定制定。 凡是在东方电子集成商务网上购买商品的用户,请仔细阅读该商品页面的详细介绍,如商品页面无特殊退换货规定的,将按以下条款执行。

  1、 在退货或换货前,请您事先通过电话(400-650-5566)或者e-mail(sales@jicheng.net.cn)与东方集成网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告知您的订单号及退换货原因,我们将视具体情况妥善为您解决。

  2、 退换货承诺:

  • 如用户对所购商品不满意,自收到货品之日起3日内(以签收日为准),如果没有投入使用,东方电子集成商务网保证退货或更换,用户需承担因退换所产生的费用。但如果该商品退换货受有关方授权许可协议约束,将按有关条款办理。
  • 所退换商品要求具备商品完整的外包装、备件、说明书、保修单、发票、发货小票及退换原因说明。
  •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用户不能享受东方电子集成商务网仪器商城的退换货承诺:
    商品曾受到:非正常使用、非正常条件下存储、暴露在潮湿环境中、暴露在温度过高或过低温度中、未经授权的修理、误用、疏忽、滥用、事故、改动、不正确的安装、不可抗力、食物或液体溅落、商品的正常磨损等;用户在退换货之前未与商城管理人员取得联系、退回商品的外包装不完整、退回商品的配件及所附资料不全、退回商品的发票或发货小票丢失、涂改或损坏等;超出质量保证期的商品;非由东方电子集成商务网仪器商城所提供的商品。
  • 东方电子集成商务网有权拒绝没有任何原因说明及承诺以外的退换货要求。

  3、 退换货方式
    普通邮寄
    EMS邮政快递

  4、 退换货地址: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业务部收
    北京海淀区阜石路67号银都大厦12层
    邮编:100036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最新招聘 | 联络方式 | 友情链接 | 京ICP备案06026460号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